法律分析
受傷員工所在單位負責員工的部分誤工費。根據法律規定,在員工發生工傷的情況下,員工工作的公司需要賠償受傷員工的日常費用。壹般情況下,就是受傷員工受傷前在公司賺了多少錢。工傷發生後,公司將按照之前員工的日工資支付受傷員工的誤工費。但也應根據受傷員工受傷的嚴重程度和受傷員工在公司工作的時間長短來規定。如果受傷員工在工傷前已經在公司工作了壹年以上,公司的員工工傷了,那麽員工工傷壹年後,公司應該算算每天公司應該賠償多少誤工費,但是所謂的受傷員工在公司工作壹年的工資裏包含了什麽?這裏的工資應該包括受傷員工在這個公司每個月最基本的工資,他每個月在公司拿到的獎金數,受傷員工的各種津貼補貼,不定期加班的加班費,都算在這個工資裏。如果受傷員工在工傷發生前沒有在公司工作壹年以上,公司會按照該員工在公司工作幾個月的平均工資來計算公司每天應該支付多少誤工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七條,應當根據受害人的誤工費和收入確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如果受害人因受傷和殘疾而繼續缺勤,缺勤時間可以計算到殘疾日期的前壹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被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如果受害人不能提供證據證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參考上壹年度上訴法院所在地同行業或者類似行業的職工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