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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上講,施工經理到底算不算農民工?簽合同是個人行為嗎?

農民工不是特殊的法律術語。“農民工”是指戶籍在農業戶口,不分工種。“農民工”是政府相關管理部門的名稱。簽訂勞動合同是個人行為。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所有用人單位在錄用員工時必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在單位屬於單位行為,在勞動者屬於個人行為。

法律分析

如果是與施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並購買社保的管理人員,應該不屬於農民工;如果與施工單位沒有勞動合同關系,沒有向施工單位購買社保,且班組長或班組長是現場實際施工人員,則可以認定為農民工。個人與個人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契約。法律承認它在法律規範的範圍內。法律規範:1、壹份合同壹般必須具備合同類型和性質所必需的主要條款。2、不能違反國家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能違反公共利益和第三方利益。3、當事人之間的意思表示真實,否則可能因壹方當事人的申請而被撤銷。4.壹般情況下,當事人之間必須有行為能力人和標的物的權利人。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權利義務的協議。作為壹個法律概念,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合同是兩個或兩個以上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當事人表達相同意誌的協議;2.合同的目的是設立、變更或終止債權債務關系;3.合同是民事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壹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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