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勞動關系雙方之間存在著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即勞動關系建立後,勞動者應當依法服從經營者的管理,遵守規章制度。雙方的這種從屬關系,就是勞動關系的特征。勞動關系的類型:根據所有制關系的不同,可分為全民所有制勞動關系、集體所有制勞動關系、個體經營勞動關系、合資企業勞動關系、股份制企業勞動關系和外商投資企業勞動關系。按職業分類可分為企業勞動關系、國家機關勞動關系和事業單位勞動關系。按資本的組織形式可分為國有控股公司、私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有限責任公司的勞動關系。勞動關系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平等主體在平等交換勞動事項的過程中形成的經濟關系。其主體不確定,可能是法人、自然人以及法人與自然人之間的關系。它的內容和表現形式是多樣化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壹條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行。
第五條國家采取各種措施促進就業,發展職業教育,制定勞動標準,調節社會收入,完善社會保險,協調勞動關系,逐步提高勞動者的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