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件是由法律規範規定的與當事人意誌無關的客觀事實,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和消滅。它屬於壹種法律事實,可分為絕對事件和相對事件。絕對事件不是人的行為造成的,而是某種自然原因造成的。
比如:自然的生老病死,時間的流逝等自發現象。相對事件是由人的行為引起的,但它在這種法律關系中的出現是不以當事人的意誌為轉移的。比如國家調控銀行利率。
法律事件分為社會事件和自然事件。前者如社會革命戰爭,後者如人類生老病死等自然災害,是獨立於特定法律關系主體意誌的事件。
但是,由於這些事件,法律關系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可能產生、改變甚至完全消滅。比如,人自出生起,父母與子女之間就產生了撫養、監護關系,而人的死亡則導致了撫養、夫妻關系或扶養關系的消滅和贍養關系的產生,等等。
法律事實和法律事件的區別;
1.概念不同:法律事件是法律事實的壹種。權利主體的主觀意誌不受轉移是壹個法律事實和客觀現象。法律事實是法律規定的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產生、變更和消滅的現象。
2、法律事實,是法律規定的,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發生、改變和消滅的現象。法律事件是法律規範規定的客觀事實,是不以當事人的意誌為轉移而引起法律關系的形成、變更或消滅。法律事件壹般屬於法律事實的範疇。
行為是與人的意誌相關的法律事實。行為是法律要件中最常用的法律事實。雖然行為與人的意誌有關,但根據意誌是否需要對外明確表示,行為又分為表意行為和非表意行為。
(1)表意行為。表意行為是行為人以意思表示建立、變更或者消滅民事法律關系的行為。民事法律行為是壹種法律表意行為。因為行為人具有預期效果,在創設、變更、消滅民事法律關系時,可以產生當事人意圖達到的效果。
(2)非表意行為。非表意行為是主觀上不產生民事法律關系的效力,但客觀上引起法律效力的行為。如侵權行為,行為人主觀上沒有影響,但客觀上導致了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