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法律事實是法律規定的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產生、變更和消滅的現象。民事法律事實根據是否直接包含人的意誌,可以分為事件和行為:
1.事件是指不直接包含當事人意誌的法律事實。這些事實是否出現,超出了當事人自己的預見和控制。壹般能產生民事法律關系的事件有:1)自然人死亡。2)發生自然災害和事故的事實。3)時間推移的法律事實。
2.行為是指受人的意誌支配的有意識的活動,即與當事人的意誌直接相關的法律事實。行為可分為合法行為和非法行為。任何符合國家法律或被國家法律認可的行為都是法律行為,在民法上主要表現為民事法律行為。任何違反國家規定的行為都是違法的。這些行為的出現可以發生、改變或消除某些主體之間的某些民事法律關系。此外,民事行政行為、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仲裁機構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定也是法律事實,也可以引起壹定民事法律關系的發生、變更或者消滅。
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承認,並由國家強制力強制執行的,反映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級意誌的規範體系。[1]法律是統治階級意誌的體現。法律是由具有立法權的立法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頒布,並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的總稱。法律是法典和法律的總稱,分別規定公民在社會生活中能做什麽和不能做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