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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訴訟中第三人和被告有什麽區別?

1,含義不同

* * *犯同壹罪的刑事被告人,是指在同壹犯罪案件中,故意犯同壹罪,已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被告人。

第三人參與他人正在進行的訴訟。第三人是相對於原被告,參與他人訴訟的人。第三人的參與也以原被告的訴訟已經開始且尚未結束為條件。

2.不同的特點

第三人在訴訟中具有獨立的訴訟地位。第三人既不同於共同訴訟人,也不同於當事人以外的其他訴訟當事人,屬於廣義的當事人,具有獨立的訴訟地位。在訴訟中,他要麽作為本案原被告的第三人,要麽協助壹方與另壹方進行訴訟。

* * *共同被告是同壹案件中兩個以上被告的合並,屬於訴訟主體的合並。在行政訴訟中,* * *共同被告的主體必須是兩個以上的行政機關。

3.對有爭議的訴訟標的的不同態度。必要* * *與當事人爭議的訴訟標的相同,是爭議法律關系的壹方當事人。在同壹法律關系中,* * *享有權利或者* * *承擔義務,對爭議對象的態度完全壹致。

具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提起的訴訟與本訴訟的標的物不相同,本訴訟的原告與被告的權利義務也不相同。擁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持有對訴訟標的的全部權利,排除其他任何人的權利的,應當是對訴訟標的主張全部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如果原告的部分權利沒有被排除在訴訟標的之外,但是原告排除了自己的權利,那麽他就應該是向訴訟標的主張部分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當這種人主張的部分權利得到本訴訟原告的認可時,他應當作為共同訴訟人參加訴訟。

4.訴訟地位不同。必要的有訴訟當事人的* * *方只能在訴訟中與對方發生糾紛,附加的有訴訟當事人的* * *方參加訴訟,要麽原告方成為有原告的* * *方,要麽被告方成為有被告的* * *方,這是原告與被告之間的糾紛。

擁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與訴訟,既不是原告壹方,也不是被告壹方,而是獨立存在於原告和被告之外,與原告和被告雙方都有糾紛的當事人,只能處於原告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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