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法律義務是指法律關系主體必須按照法律規範作為或不作為,以確保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當有義務的主體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自己的義務時,就會受到國家強制力的制裁,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定義務又稱法定義務,是義務人根據債權人的要求,為滿足債權人的利益而應當遵循的必要行為規範。法律義務有以下特點:(1)是國家以法律形式嚴格規定的,沒有法律規範的規定就不叫法律義務。(2)是必要行為的尺度,是指由於法律規範確定了義務人應當如何行為的確切邊界,義務人在特定的法律關系中不能有其他選擇。(3)法律義務是無條件的、嚴格的,壹般來說不能被義務人轉移或減少,具有國家強制職能的屬性。(4)債務人作出某些行為不是為了滿足自己的利益,而是為了滿足債權人的利益或者國家的整體利益。由此可見,如果說法律權利體現了主體的社會自由,從而體現了主體的社會積極性、創造性和獨立性原則,那麽法律義務則體現了階級社會所必需的社會責任原則。法律義務的本質是從國家和法律的角度要求義務人做某種行為是必要的、必要的、可取的、有益的。因此,在法律義務的範圍內,法律主要作為壹種強有力的工具發揮作用,使人們有組織、有紀律。正是從這個方面來說,法律義務是適應社會壹定階段的社會責任和社會義務的表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和保密義務。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汙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