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和法律是相輔相成的。任何社會都離不開硬控制和軟控制。所謂硬控制,就是用強制力來保證,比如法律、軍隊、警察、監獄等。所謂軟控制,就是思想政治道德教育控制。人既有生物屬性,也有社會屬性。其中,社會屬性是人的本質屬性。人要在社會上過上好日子,就要有壹個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這種行為準則有些屬於法律範疇,但更多的屬於道德範疇。雨果說:“對於人民來說,唯壹的權力是法律;對個人來說,唯壹的力量就是良心。”在倫理社會中,道德相當於今天的法律。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的生活方式在不斷變化,人們的觀念也越來越復雜。傳統的道德觀念不足以約束每個人的行為,人們也不願意為了“畫地為牢”之類的“名譽”而犧牲自己的生命。這時,法律產生了。法律和道德都是行為準則,區別在於法律是強制性的。可能有人會覺得現在是法制社會,維持秩序靠的是法律,不是道德。當然,我們沒有理由忽視法制的完善,但我們也應該清楚,法制是建立在道德良知之上的,連最起碼的道德良知都沒有了。誰會認真執法?對於違法犯罪的人,真正能讓他們棄惡從善、悔過自新的,主要是道德的力量。如果壹個人真的不道德,六親不認,非人化,法律只能起到懲罰的作用,而不能起到約束的作用。雖然道德說教與法律相比有時顯得蒼白無力,但在更廣闊的領域,約束大多數人行為的是道德,而不是法律。道德良知是人們共同生活的行為準則,是每個人內心的警察。有了它,人們就會保住自己的位置。沒有它,個人的貪婪就會像阿拉伯神話中從魔瓶中釋放出來的魔鬼壹樣為所欲為,造成社會混亂。世界上只有壹個國家的歷史從未中斷過,那就是中國。根本原因是中華文明孕育和培育了壹代又壹代中華兒女的愛國情懷。是什麽驅使無數人為國捐軀,又是什麽驅使無數人為民請命?不是法律,而是道德情感!法律和道德的作用是相輔相成的。法律是解決“罪不罪”的問題,道德是解決“對錯”的問題。在現實社會生活中,大多數“罪不罪”都包含在“權利”中,但很多“權利”並不是“罪不罪”的問題。當道德與法律發生沖突時,必須以法律為準繩,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千萬不要打著道德的幌子做違法或踐踏法律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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