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為紀念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周年,體現依法治國理念和人道主義精神,根據NPC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決定,對2015 1之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決正在服刑,釋放後沒有現實社會危險性的下列罪犯予以特赦。1.參加過中國抗日戰爭和中國人民解放戰爭;2.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對外戰爭,捍衛國家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的,但犯有貪汙賄賂罪、故意殺人罪、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危害國家安全罪、恐怖活動罪、有組織犯罪的主犯、累犯除外;三、年滿七十五周歲,重度殘疾且生活不能自理;4.犯罪時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壹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但實施故意殺人、強奸、恐怖活動、販賣毒品等嚴重暴力犯罪的除外。2065438+2005年8月29日符合上述條件的服刑人員,經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後予以釋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八十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NPC常務委員會的決定,頒布法律,任免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授予國家勛章和榮譽稱號,發布特赦令,宣布緊急狀態,發布動員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條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是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罰。
第四條對於任何人犯罪,在法律適用上壹律平等。任何人都不允許有超越法律的特權。
第五條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
第六條。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除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都適用本法。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或者航空器上實施的犯罪,也適用本法。
犯罪的行為之壹或者結果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視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
上一篇:法大排名有哪些學校?下一篇:法院是否認為壹部分屬於查明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