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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寶馬男反殺人案”落幕,654.38+0.3億人支持的“兇手”終於清白了!

8月27日以來,昆山“寶馬男反殺案”在各平臺迅速傳播,牽動著億萬人的心。

事情的經過是,壹個寶馬男(江湖上外號“龍哥”的劉海龍)因為違章駕駛,在紅燈路口撞上了壹個電動車男(余海明),於是發生了口角。寶馬男子先是推搡毆打電動車男子,然後回到車上拿出壹把砍刀向手無寸鐵的電動車男子揮舞。在他們搏鬥的過程中,寶馬男看到自己不小心摔倒在地,電動車男拿起刀還擊。最終寶馬男因為堅持而死。

社會各界對電動車男孩到底是“正當防衛”、“防衛過當”還是“故意殺人”爭論不休,各種觀點和分析湧入,引發巨大爭議。

當然,大部分網友認為是“正當防衛”。像劉海龍這種欺行霸市,攜帶管制刀具的人真該死,不值得同情。我持同樣的態度。

關於這個傳說中的“龍哥”,我在其他文章中也做過簡單的分析。36歲的他已經入獄5次,刑期高達9年半,可謂“輝煌歷史”。據說他還經營典當行、貸款等業務,還開著壹輛有紋身的寶馬。估計他是個有壹定價值的人。在我看來,它的經濟來源並不完全幹凈。

關於這個案件的調查,昆山市公安機關及其檢查機關確實盡了最大的努力。同時,江蘇省檢察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高度重視,可謂中國法制的進步,體現了廣大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的美好品質。

當然,我估計公安機關也有這個考慮。如果電動車男被判定為“防衛過當”或者“故意殺人”,以後在其他地方遇到這種黑社會人渣就要等著被打被砍了嗎?那樣的話,估計人間悲劇會更多。好人活不長,壞人卻可以胡作非為!

畢竟從那個龍哥過去的劣跡和案發時的惡劣表現來看,這樣的人渣真的對社會沒什麽貢獻,只會欺負別人。身在江湖,沒有學會友情,只學會了欺騙和欺軟怕硬的善良,可悲!

最後,即使法律認定電動車男子屬於“正當防衛”,也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依法撤訴。但我的擔心是法律無法延伸,黑社會太復雜。也希望盡快離開當地,避免寶馬男朋友的報復。

惡人已死,但任何有自知之明,有明辨是非能力的人,哪怕是龍兄的朋友,都應該尊重和服從法律的判決結果,不要互相打擊報復!希望電動車男和他的家人都能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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