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援助費用標準是什麽?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律師,為經濟困難人員或特殊案件提供免費法律服務的壹種法律保障制度。申請法律援助不收費。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責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取積極措施推進法律援助工作,為法律援助提供資金支持,保障法律援助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法律援助經費應當專款專用,並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在提供法律援助時不得收取任何財物。2.法律援助的途徑有哪些?1、法庭指定法庭指定主要是指在刑事案件中為被告人指定辯護人,包括以下幾種情況:(1)在公訴案件中,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可以為其指定辯護人。(2)被告人是盲、聾、啞的未成年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法院應當為其指定辯護律師;其他殘疾人、老年人為被告人,因經濟困難無力聘請律師的,法院可以為其指定辯護律師。(3)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法院應當為其指定辯護律師。(4)法庭認為案情重大,需要辯護人的,也應當為被告人指定辯護人。2.向法律援助機構或者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法律援助,必須由所在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或者所在村出具有特殊困難的書面證明。申請理由合理的,受理機構應當在收到當事人書面申請後20日內予以答復。當事人對不予協助的決定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復議。法律援助機構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當事人、法律援助機構和承辦法律援助的律師需要簽訂法律援助協議,確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綜上所述,公民在參與民事訴訟時,往往要通過律師來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利。但有些當事人經濟困難,無力承擔律師費,法院可以指定法律援助或者向司法局申請法律援助。經批準後,救助機構指派律師參與案件的審理和辯護,是免費的,不需要額外的律師費。訴訟費用和其他費用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上一篇:隱私的法律定義下一篇:法語系統的國家語言詞典是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