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援助指派律師收費嗎?
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律師免費為當事人或被告提供法律援助。根據法律援助條例,律師收費是違法的。
法律援助條例
第二十六條法律援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壹)為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人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絕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人提供法律援助的;
(二)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財物;
(三)從事有償法律服務;
(四)侵占、挪用法律援助經費的。
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的財物,由司法行政部門責令退還;從事有償法律服務的違法所得,由司法行政部門沒收;貪汙、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經費的,由司法行政部門責令追回。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律師事務所拒絕法律援助機構指派,不安排其律師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由司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1個月以上3個月以下的停業整頓處罰。
第二十八條律師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司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給予停止執業1個月以上3個月以下的處罰:
(壹)無正當理由拒絕受理或者終止法律援助案件的;
(二)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財物。
有前款第(二)項違法行為的,由司法行政部門責令退還違法所得財物,可以並處所收繳財物價值0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九條律師在辦理法律援助案件中違反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依照《律師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條司法行政部門工作人員在法律援助監督管理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法律援助的對象和條件是什麽?
根據相關規定,我國法律援助的對象是符合壹定條件的中國公民和外國公民,即經濟困難和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法律援助的條件可分為壹般條件和特殊條件。
(1)壹般條件。因經濟困難確實無力或者完全無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以當地政府部門規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準),並有充分理由證明需要幫助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2)特殊情況。主要是指刑事案件被告人獲得法律援助應當具備的特殊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聾啞人、未成年人是刑事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律師的;
(2)其他殘疾人、老年人為刑事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因經濟困難無力聘請辯護律師的。
(三)刑事案件中,外國籍被告人未委托辯護人法庭指定的律師進行辯護的。
綜上所述,當事人如果想申請法律援助,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申請刑事法律援助的,應當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已經立案的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案件,由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同級法律援助中心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