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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約束力的特征是什麽?

法律約束力和法律效力的區別在於,法律效力和約束力是包含與被包含的關系,法律效力相當於法律約束力,是壹種約束力,是法律強制力的保證,約束力包括很多東西,比如道德、宗教等。

法律分析

法律約束就是規定在法律範圍內什麽能做什麽不能做。法律效果是使用法律武器時產生的效果。法律約束力和法律效力沒有實質性區別,只是概括的角度不同。法律效力強調有效性,側重於有效或無效;法律約束力強調約束,重在約束和被約束。對於合同的當事人來說,“具有法律約束力”更為合適。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擁有或賦予的約束力。規範性法律文件和非規範性法律文件具有壹定的約束力,要求人們按照法律文件規定的方式行事。法律效果有時是指某壹行為或事實的法律效果,即能取得積極的法律後果。比如,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受到法律保護。顯然,規範性法律文件以及法律行為和事實的有效性是由規範性法律文件所賦予的。只要是國家機關根據法定權限和程序制定的規範性法律文件,當然具有壹定的效力。法律約束力應該是法律賦予合同當事人的強制力,即當事人違反合同內容,就會產生相應的法律後果,包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約束力是壹種強制狀態,是當事人必須做或不得做的。約束力來自法律、道德規範或人們的自覺意識。當然,來自法律的法律約束力對人的行為的約束力最強。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六十二條發生法律效力的實現擔保物權的裁定、確認調解協議的裁定、支付令,由作出裁定、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或者被執行財產所在地的同級人民法院執行。判決財產無主的,由作出判決的人民法院將無主財產收歸國家或者集體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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