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其他借款人將王訴至法院。法院隨後保全了王的財產,隨後順利開庭。之後,王覺得自己壹直沒有忘記逃亡。王出逃後,借款高達數百萬元,構成詐騙罪。後來公安局將其定為刑事案件,網上追逃,暫停辦理民事案件。目前為止,沒有任何信息。
問:1-65438+萬元貸款未放房管局檔案有效嗎?
:::65438+萬元借條有效,小心訴訟時效已過。
2-該縣已將此案列為刑事案件。如果王粲壹直找不到,他就不能提起民事訴訟嗎?有時間限制嗎?像這樣應該如何依法申請保護?
妳起訴了嗎?如果妳起訴,訴訟時效將被保留。妳可以起訴民事案件,但刑事案件優先。隨著被盜的錢被追回,物歸原主,輪到妳了,沒了。所以民事案件妳不要起訴,妳要舉報。但是妳的情況很特殊。確定如果房產抵押有效,妳起訴民事案件也有效(即使其他欺詐在先,妳也是善意第三人)。
3-公安法院有人說利息和用過的利息(未還,做成借條)也要扣。有什麽法律依據嗎?
妳借的那部分如果沒有欺詐是合法的,利息也應該支持。
4-王房屋租期將至,到期後無法結案。我該如何依法維權?
關鍵是妳的貸款有抵押,妳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不存在欺詐。妳可以對妳的貸款提起民事訴訟,維護妳的合法民事權益。
5-25萬的利息在3萬以上。因王資金短缺,經雙方協商轉為本金。這三萬塊錢還支持利息嗎?
*應支持合法的民事處罰,也應支持利息;因為妳的特殊地位和太多的保護,別人似乎覺得妳應該放棄,比如利益。
1借條有效,但作為壹般貸款,沒有抵押擔保。
也可以起訴。如果沒說要多久,20年內可以起訴。
如果利息過高,就以銀行同期利息為準,所以法院的說法是錯誤的,但是使用過的利息不能再次作為貸款,是正確的。
4直接行使抵押權,向法院申請拍賣房產,但房產上有其他抵押權的,應當壹並計算。
5不支持利息。
適用的法律太多,相互牽連。可以說妳可以自己去看,民法上的時效問題,合同法上的借款合同的壹部分,還有刑事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