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條件不同:報考法律碩士的考生必須具有國民教育本科學歷,不限本科專業(但實際考生多為法學本科),同等學歷非本科不招生。
報考法學碩士,須具有國民教育學士學位(或同等學力),同等學力本科畢業生須工作兩年以上;具有同等學歷的大學畢業生必須工作三年以上。(自2009年起,允許法學畢業生報考法律碩士。)
2.教學培養方式不同:法律碩士采用導師制,每個學生剛入學時都會配備壹名導師(教授或副教授),學習期間可以得到導師的不斷指導,以理論教學為主,實踐教學為輔;後者的時間比法學碩士少得多。
大部分LLM並不專業,采用“雙導師制”或教研組教學制。本著實際應用的原則,實踐為先,貫徹理論學習、實際操作的教學理念。
3.學制不同:LLM壹般學習周期為3-4年,3年比較常見。法律碩士有兩種類型。法律碩士(非法學)的學習期限通常為三年,而法律碩士(法學)的學習期限壹般為兩年、兩年半、三年三種。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中的“法學”是指專業領域,是指具有特定法律專業背景的專業學位,是培養高層次法律實務專門人才的專業學位。其特征在於:
第壹,是專業學位。雖然與法律碩士學位處於同壹層次,規格相同,但類型不同,側重點不同。根據培養計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主要為法律實務部門中級及以上專業和管理崗位培養專門人才。
二是具有法律職業背景的專業學位。這使得它不同於其他專業學位,如MBA或MPA。
第三,是高級學位。這是由法律職業的特點決定的,這個學位的培養目標是能夠勝任法律實務工作。需符合“實際部門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及管理崗位崗位要求”。
也就是說,其人才培養目標不同於法學本科教育的培養目標,而是達到碩士學位水平的高層次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