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凍結的銀行賬戶,經法院通知,在法定時間內拒不主動執行的,法院可以將凍結賬戶內的款項取出,再轉給申請執行人。
1.如果網絡被凍結,在15天的異議期內不能分配。
2.凍結15天後妳最好多和法官溝通聯系。壹般情況下,壹個月左右會扣款(異地、定期存單等除外。),而案款通過審批壹般需要7到20天。法律文件規定,銀行卡最長凍結期限為6個月,但如果凍結期限屆滿,有關部門仍可繼續申請二次凍結,甚至三次凍結,直至破案。
3.從實際情況來看,不同情況下卡的凍結時間是不同的:
壹、申請財產保全時銀行卡的凍結時間:與他人發生債務糾紛,他人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這時,法院可以作出凍結財產的決定。這種情況下,銀行卡最長可能被凍結6個月。但如果凍結期限屆滿後問題仍未解決,對方仍可向法院申請進壹步凍結,但第二次凍結期限不能超過1凍結的1/。。
二是法院判決沒有履行,被強制執行。采取強制措施後,被執行人的銀行卡將被凍結。至於凍結後什麽時候解凍,要看不同情況。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壹條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財產,以足以清償法律文書確定的債權數額和執行費用為限,數額明顯超標的,不得查封、扣押、凍結。發現超過標的額被查封、扣押、凍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被執行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及時解除對超過標的額部分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但財產不可分割,被執行人沒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其他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除外。
第三十三條金融機構擅自解凍人民法院凍結的資金,被凍結的資金被轉移的,人民法院有權責令其限期追回被轉移的資金。逾期不收回的,裁定該金融機構以其自有財產在被劃轉資金的範圍內對申請人承擔強制執行責任。
第三十七條有關單位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後,擅自將被執行人的收入支付給被執行人或者其他人的,人民法院有權責令其限期追回;逾期不追償的,裁定其在已支付的金額內對申請執行人承擔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八十七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不得超過壹年,查封、扣押動產不得超過二年,查封不動產不得超過三年,凍結其他財產權利不得超過三年。被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延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延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辦理繼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