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治思維歸根結底是以法律作為判斷是非和處理事務的準則。它要求倡導法治,尊重法律,善於運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推動工作。
2.法治思維是運用法治的各種要求來認識、分析和處理問題的思維方式,是邏輯上以法律規範為基礎的理性思維方式。因此,法治思維需要以法治理念為基礎。
3.對法治的思考人類政治文明發展至今,雖然對法治概念的理解並不完全壹致,但對其核心內涵有壹個基本的認識,包括精神、實質和形式要素。就中國而言,經過30多年的努力,法治的概念已基本形成。這是提出法治思維命題的前提。
4.法治思維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人們的思想觀念多樣多變,各種利益沖突交織在壹起。只有法治才能有效整合各種緊張關系,化解各種沖突,為社會和諧穩定奠定基礎。
法律思維的文化範疇;
第壹,法治意識和觀念的層次(這是最低最基本的層次):
1.全社會成員都應具備相應的法治意識和觀念,從而形成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觀念基礎。對於普通公民來說,要有自覺守法的權利意識和義務意識。
2.對於領導幹部來說,除了相應的權利義務觀念外,還應具備法治的權力觀念和帶頭守法、維護憲法和法律權威的責任意識。
二、法律思維和觀念的層面:
說明法治意識和理念已經上升到思想和觀念層面,對制度建設和具體實踐起到了更大的推動作用。
第三,法治的價值和態度:
表現為人們內心對法治的價值觀和態度,直至法治內化為人們的日常生活方式。這是法治文化的最高境界。可見,法治思維是在法治意識和理念基礎上的進壹步升華,法治思維的運用是培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的更高層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