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理解相似犯罪客體,有利於合理劃分犯罪,正確區分此罪與彼罪。根據犯罪對象的相似性,我國刑法分則將犯罪分為十類:
(1)危害國家安全罪,其類似的客體是國家安全,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的安全。
(2)危害公共安全罪,其類似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或大多數人的生命、身體、健康或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
(3)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的類似客體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即國家通過法律對市場資源配置的經濟運行過程進行規範和管理而形成的正常有序的狀態。
(4)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罪的類似客體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與人身直接相關的權利。
(5)侵犯財產罪,按照通說,其類似的客體是公私財產所有權,即財產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擴展數據:
同類犯罪對象的分類是根據刑法保護的社會關系的不同方面進行的科學分類。社會關系作為同類的對象,往往具有相同或相似的性質。
比如生命權、健康權、婦女的人身權、人格權、名譽權等。都是與人身直接相關的,屬於人身權的範疇。當這些權利受到殺人、傷害、強奸、侮辱、誹謗等犯罪的侵害時,人身權就成為這些犯罪侵害的同類客體。
根據同類客體原則,我國刑法將犯罪分為十類。只有在對象相近的基礎上,才能對犯罪進行科學的分類,建立嚴密科學的刑法分則體系,區分各種犯罪在性質和危害程度上的不同,從而認識和研究犯罪,掌握各種犯罪的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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