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處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根據案件不同情況,可予以訓誡或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也可由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罰或行政處分。
因利用職務之便實施犯罪或者實施違反職業所要求的特定義務的犯罪被判處刑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和防止重新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假釋之日起三年至五年內從事相關職業。
被禁止從事相關職業的人員違反人民法院依照規定作出的決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定罪處罰。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或者限制其從事相關職業的,從其規定。
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罪犯。對於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可以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死刑除由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判處的以外,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死刑緩期執行的,可以由高級人民法院判決或者核準。
罰金應當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壹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罰金不能足額繳納的,人民法院發現被執行人有可執行財產的,應當隨時追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三條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應當依法懲處的危害社會的行為,都是犯罪,但是情節明顯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