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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抵押貸款應註意的問題

因為在建房地產項目抵押貸款同時涉及多方,如企業、銀行、購房者、在建施工承包商、抵押登記部門等。法律關系比普通房產抵押更復雜,為了防範風險,我們需要非常謹慎。那麽未完成的房產抵押貸款有哪些註意事項呢?

未完成的房產抵押貸款有哪些註意事項?

陜西孟明律師事務所王錦律師回答:

未完成房地產抵押貸款的註意事項如下:

1.抵押人是拍賣行的買受人;2.必須簽訂有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3.遠期抵押必須登記。

為了籌集資金,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開發過程中往往會進行預售。壹般來說,在建工程抵押和商品房預售不能同時並存。也就是說,商品房預售時,開發企業應解除已與銀行設定的抵押關系,否則購房人將無法取得房屋的產權證。

陜西孟明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錦分析:

與其他房地產抵押壹樣,在建工程抵押也有兩種:壹般抵押和最高額抵押。壹般抵押是指壹項債權對應壹項抵押,即每壹項登記的抵押只對應壹種特定的債權債務法律關系。最高額抵押是壹個抵押對應多個債權的法律關系,即壹個登記的最高額抵押可以擔保壹定期間內的多個債權債務。如果貸款金額確定,壹般可以設定抵押。如果貸款金額在壹定時間內會發生變化,無法確定貸款次數,設定最大房貸是壹個較好的選擇。

就在建工程而言,以已建部分設定抵押的,由於抵押物的價值僅限於已建部分,因此可以根據抵押物的價值確定主債權的數額。壹般可以設定壹般抵押。隨著項目的不斷建設,抵押物的價值會增加,可以相應增加抵押物的金額,因此可以相應辦理增加的抵押物的抵押變更登記或抵押設立登記。但如果設定抵押時已完工項目的形象進度已經達到50%以上,開發商可以以已完工部分的價值設定抵押,以分期獲得後續全部資金,那麽當然可以設定抵押的最高額度,在授信額度內根據項目進度循環或逐步發放貸款,不必每次新增貸款都進行抵押登記。因此,抵押方式的選擇完全取決於貸款人和抵押人貸款或付款的需要,登記機關不能無故指定其抵押方式。

王錦律師執業以來壹直兢兢業業,認真負責。他很受顧客歡迎。擅長婚姻家庭、民間借貸、合同糾紛、工傷、交通事故、債權債務糾紛等。對於訴訟案件,進行詳細的策略分析,對於非訴訟案件,提供專業的法律意見!

相關問答:相關問答:房貸沒還還能去二次房貸嗎?謝謝邀請回答:從是否可以抵押的角度來說,答案是可以的。換句話說,是的,那麽,具體情況需要詳細告訴妳。

1.如果妳在房貸之外再申請貸款,只要妳的條件符合貸款銀行的要求,那只是抵押物的問題,妳抵押的房子在扣除剩余房貸後的殘值可以滿足貸款銀行的抵押要求,沒問題,可以二次抵押貸款。

第二,因為妳還沒有還清房貸,所以要看妳的收入、借款用途、剩余房貸額度來決定銀行能不能批。換句話說,妳是否有資格獲得二次貸款至關重要。

第三,如果妳選擇的是房貸銀行或者後期貸款銀行,不存在房貸順序問題。否則後面的放貸銀行會有所顧忌,因為背後是房貸銀行。所以我建議,如果妳準備把房子抵押二次貸款,繼續選擇抵押銀行會比較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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