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財產繼承咨詢?老人去世無遺囑,孫女繼承房屋產權合法嗎?

財產繼承咨詢?老人去世無遺囑,孫女繼承房屋產權合法嗎?

妳好,如果老人生前沒有任何贈與合同,遺贈或者遺囑,他會把房子給孫女。壹般來說,孫女不享有繼承權,不能直接繼承老人的房屋。

根據我國法律,遺囑和無遺囑時的法律直接規定,取得遺產的人必須是死者的法定繼承人。

在我國,法定繼承人如下:第壹順序繼承人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順序繼承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兄弟姐妹。因此,孫女不是法定繼承人,不能根據遺囑或法律直接規定獲得遺產。

但是,如果老人生前與孫女有贈與合同,或者立下了將房屋贈與孫女的遺贈,那麽孫女可以根據該遺贈或者贈與合同取得房屋。

希望我的回答對妳有幫助,也歡迎妳繼續補充,或者私信咨詢。

相關法律《民法典》

第壹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1)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

本部分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部分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部分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壹百三十三條自然人可以立遺囑依照本法規定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指定個人財產由壹個或者多個法定繼承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捐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

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人可以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前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性質和道德義務且依法不可撤銷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六百五十九條捐贈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相關手續。

  • 上一篇:2018第壹課反思:再次站在新起點
  • 下一篇:如何起訴分割父母財產?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