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不動產權證書
不動產權證書是指國土資源部制定的不動產登記證書,2015年3月1日正式實施,國土資源部制定的不動產登記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書正式投入使用。新的不動產登記證書由不動產登記機構啟用後,原有種類的不動產登記簿、權屬證書、登記證書將逐步停止使用,依法制作並記載的土地登記卡、家庭登記卡、房屋登記簿等簿冊繼續有效,已依法頒發的《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等證書、證件繼續有效。
新證投入使用後,以前的薄證繼續有效,新證按照不變的原則不要求當事人強行更換,小產權房不發證。
作為物權法明確要求的內容,不動產登記的核心載體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憑證是權利人享有並持有的法律文件。
第二,以前的房產證不需要改成房產證。
當新卡出來時,舊卡仍然有效,不受任何影響。2015 3月1開始實施,全國實施新證有壹個過程。不用急著去辦新卡。如果以後不動產沒有變更或者交易,就不需要辦理新的證書。大家願不願意換新的,取決於各地不動產統壹登記推廣流程。
針對城鄉社會普遍關註的“小產權房”問題,不動產登記局負責人強調,不動產登記是依法保護不動產權利人權利的法律行為,不可能登記任何違法的東西。現行法律法規明確,國際上普遍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因此無法登記“小產權房”。這種想法應該打消。
第三,角色
1,首要作用是保護個人財產權。不動產、土地或林地等不動產可以得到保護。
2.買房更方便。老百姓買房再也不用從多個部門來回奔波,所有手續都可以在不動產登記中心完成;證書丟失需要補辦的,不用像以前壹樣自己掛失,而是由登記機構免費提供公布,並在15個工作日後補辦。
3.買房更方便。
4.保護農民財產權利。農村土地作為集體土地的壹部分,通過統壹登記的方式來保護農民宅基地的用益物權。
5.交易更安全。統壹登記後,可依法公開查詢信息,確保交易安全。
通過上面的介紹,我們大概知道不動產權證書有什麽用了。不動產權證書雖然比以前的房產證多了功能,但妳也不必為了換證而換證。之前已經辦理的房產證的法律效力不變。大家手裏的房產證,以後房屋產權變更或者房屋出售轉讓時,可以換成新的不動產權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