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房屋拆遷要符合哪些手續?
1,拆遷調查及工程預算。由擬申請《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單位組織;
2、拆遷管理部門對申請單位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查。申報提交的材料有:①建設項目批準文件;(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附紅線圖);(三)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④拆遷資金;⑤拆遷計劃和安置計劃;
3、拆遷部門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並下達《拆遷通知書》後,拆遷工作正式開始;
4、拆遷部門組織被拆遷人投票確定評估機構;
5、入戶調查(評估機構評估調查,實施單位調查配件、裝修情況);
6.評價結果的公示;
7.發布並交付評估報告;
8.正式開始談判,簽訂城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紅利期開始);
9.搬家,騰房,交鑰匙,領賠償;
10,房屋拆遷。
二、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拆遷建設單位按照規定標準支付給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的各種補償。壹般來說,有:
1.房屋補償費(房屋置換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按被拆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分,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的居民因臨時住房不便或要求臨時住宿,具備臨時居住條件的,按被拆遷房屋人口按月予以補助。
3.獎勵補償費用於鼓勵被拆遷居民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自願放棄部分權利,如自願搬遷至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房屋。房屋拆遷補償費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確定。
從宅基地區位補償價格和被拆遷房屋置換成新價格結構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格=宅基地區位補償價格+被拆遷房屋置換成新價格。
第三,房屋拆遷的形式
1,人民政府組織統壹拆遷。
即由人民政府或其特別委托的單位統壹實施拆遷、補償、安置等工作。是國家提倡和鼓勵的拆遷方式。《拆遷條例》規定:“城市和有條件的城市實行綜合開發的地區,應當實行統壹拆遷。”
2.自我拆除
是指拆遷安置和對被拆遷人本人的補償。主要拆遷業務人員必須經拆遷主管部門培訓,取得拆遷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
3、委托拆遷
它是指拆遷人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委托給他人。委托人應當是取得房屋拆遷資格證書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