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規定,房屋買賣超過5年的,減免部分稅費。五年後減免個人所得稅(65438+房屋價值的0.5%或與前次購房差額的20%)和營業稅(房屋價值的5.55%)。現在買二手房的人還是很多的。二手房價格比新房便宜,二手房各方面都很好。買還是非常不錯的選擇。現在二手房賣五年以上,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和增值稅,也就是說要交的稅費會少壹些,其他的還是壹樣。二手房買賣,需要以靠譜的方式出售。
從法律角度來說,買了房子隨時可以轉賣。由於手續、稅費的影響,成本和難度相差甚遠。
1,房產局備案後,房產局備案後轉手,手續麻煩。此時的交易,不僅需要繳納過戶的稅費,如果過戶未滿五年,還會增加懲罰性稅收,加倍征稅。
2、門牌號,門牌號最容易。有些人在房子沒買到的情況下急於轉手。這時候他們就可以把門牌號賣出去了。對於熱門樓盤來說,壹套房價可以賺幾十萬的差價,不需要經過復雜的手續。這錢真的來之不易。
3、簽完合同就轉手,壹般人不會剛簽完合同就轉手,除非有幾個原因:剛買回來後悔了;有人願意高價買房;資金緊張,沒有足夠的錢。這時候換手就非常容易了。妳只需要說服房產中介更改合同名稱。
4.房產證拿到後,房產證拿到後會轉手。周期有點長,可以等2年5年甚至更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七條。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
第三十八條、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壹)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
(四)未經其他* * *人書面同意,* * *擁有房地產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並取得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條、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轉讓房地產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根據出讓合同,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已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投資開發,屬於住房建設項目的,超過開發總投資的25%,屬於成片開發的土地,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房地產轉讓時房屋已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