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仲裁協議不僅是壹方當事人將爭議提交仲裁的依據,也是仲裁機構受理爭議案件的依據。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關於仲裁協議效力的說法是正確的:
a中國美林公司和德國黑斑公司在銷售合同中約定,如有任何爭議,應由設在巴黎和斯德哥爾摩的國際商會國際仲裁院仲裁。然而,雙方當事人沒有就仲裁條款的適用法律達成壹致。由於仲裁條款的有效性,後兩家公司卷入了中國法院的訴訟。在這方面,中國法院在審查仲裁條款的有效性時應適用法國法律。
B.中國東方公司與瑞士泰和公司訂立仲裁協議,約定由中國的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但約定的仲裁機構名稱不準確。仲裁協議約定的仲裁地只有壹個名稱相近的仲裁機構的,視為約定的仲裁機構。
C.加拿大鳳起公司與中國白鷺公司訂立買賣合同,約定爭議原因?中國貿易中心?仲裁。應視為仲裁機構已在本合同中確定。
D.俄羅斯Taco公司與中國洋河公司訂立銷售合同,約定相關糾紛可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訴訟,因此仲裁協議在任何情況下均無效。
參考答案
1.測試中心仲裁協議
回答BC。解析:《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可以通過協議選擇仲裁協議適用的法律。當事人沒有選擇的,適用仲裁機構所在地法律或者仲裁發生地法律?。錯誤a,未當選。
仲裁協議中約定的仲裁機構名稱不準確,但能夠確定具體仲裁機構的,應當視為已經選定仲裁機構。b、C正確,當選。
當事人約定爭議可以提交仲裁機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協議無效。但是,壹方當事人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另壹方當事人在仲裁庭首次開庭前未提出異議的除外。d錯誤,未當選。
所以,本題選擇BC。
不能適用中國仲裁法來判斷仲裁協議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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