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有土地使用證
《國有土地使用證》是證明土地使用者向國家繳納房地產管理法的憑證,開發商轉讓房屋所有權證。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建設單位土地使用和建設項目的合法憑證。沒有這個許可證,用地單位屬於違法用地,其工程建築也是違法的,無法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
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建設工程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法律憑證,是建設單位建設工程的法律憑證,是在建設活動中接受監督檢查的法律依據。沒有這個證,建設單位的工程建築是違法的,不能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
4、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施工許可證》是建設單位進行工程建設的合法憑證,也是房屋權屬登記的主要依據之壹。沒有工作許可證的建築工程是違法建築,不受法律保護。
5.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是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的批準文件。主管機關為國土房管局,證書由市國土房管局統壹印制,辦理登記審批,頒發證書。
開發商賣五證不全的房子怎麽處罰?
如果開發商五證不全,賣房是違法行為,可以向有關部門舉報開發商。根據規定,在開發商故意隱瞞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情況下,開發商應當返還購房人已支付的購房款及利息,並承擔不超過已支付購房款兩倍的賠償責任,即規定了對開發商欺詐行為的懲罰性賠償。
“未取得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銷售商品房的,責令停止銷售活動,並處5萬元以上65438萬元以下罰款。”這個規定的意思是,開發商在五證不全的情況下賣房是違法的。並且開發商與購房者簽訂的任何協議都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護。如果妳買的房子“五證”不全,開發商不能向房管局備案,更不用說為購房者辦理房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