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死者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註銷戶口,辦理死亡證明。
2.攜帶相關資料到區或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繼承分為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
3.辦理房屋轉移登記,申請人為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根據《民法典》第壹百二十三條的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二、繼承不動產遺產的流程如下:
1.去公證處出具公證書,需要帶上死者的死亡證明和法定繼承人的證明。
2.法定繼承人帶著身份證和房產證去公證處公證。如果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繼承人,他需要他人的書面同意才能放棄財產的繼承。
3.去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領取房產證。
三、房屋繼承的程序是:
1,在房屋所在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
2.攜帶遺產轉移申請公證書原件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門申請轉移;
3.繳納過戶相關費用,經當地房管部門審核合格後領取房屋產權證。
四、辦理房屋遺產繼承手續:
1.辦理財產繼承手續前,經公證的繼承人應當先辦理繼承公證。辦理繼承過戶時,繼承人應先去房屋所在地的區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如果房子產權還是外銷,他們需要去市公證處公證。這裏公證處會按照受益的2%收取繼承權公證費,收取200元。
2.房產管理繼承人在辦理完繼承公證手續後,需要攜帶繼承公證書原件、繼承過戶申請書、繼承人身份證、原房地產權證、房屋平面圖、契稅完稅證明、契稅完稅章、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到房產辦理繼承登記。
3.費用的支付繼承人在辦理財產繼承手續的過程中也會產生幾筆費用。需要繳納的三大費用是:手續費、印花稅、測繪費。這壹過程中的收費也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采用差別固定費率累進收費方式。也就是說,根據房產總價的大小,劃分費率檔次,按檔次計算各檔次的費用。各等級費用的累計總和為費用總額。房屋公證費用由房價決定,分段累計。20萬元以下:總房價的2%;20萬元到50萬元:65438+總房價的0.5%;50萬元至654.38+0萬元:總房價的654.38+0%;654.38+0萬元以上:總房價的0.5%。
4.辦理上述手續後,房地產轉移登記的繼承人即可辦理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房地產權屬證書原件、繼承公證書或者遺囑公證原件、契稅完稅證明原件。繼承人在辦理財產轉移登記時需要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被繼承人死亡證明;領取並填寫房屋產權登記申請表;房屋產權證;申請人的身份證,同時需提交復印件;相關稅款支付;繼承公證或者法院調解書、判決書;其他相關文件。
5.領證。如果相關部門審核過資料,通過了,新的房產證就出來了,妳可以按時拿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後,按照合法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