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房產稅由房產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的,由管理單位繳納。發放產權的,由抵押權人支付;產權人或抵押權人不在物業所在地,或產權未確定、租金糾紛未解決的,由物業代管人或使用人支付。租賃房屋應根據租約按雙方約定交付。
3.房屋租賃稅怎麽交?個人出租非住房應繳納以下稅費:房產稅:按租金收入的12%計算繳納;營業稅:按租金收入的5%計算繳納;印花稅:按房產租賃合同租賃金額的千分之壹貼花;如果稅額小於1元,按1元貼花。
4.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根據納稅人所在地,適用7%、5%、1%三檔稅率和3%的教育費附加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收入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20%,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稅率為20%。
5.個人租房要繳納以下稅費:房產稅:租金收入的4%;營業稅:按3%稅率減半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根據納稅人所在地適用7%、5%、1%的稅率和3%的教育費附加稅率。
6.個人所得稅:個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暫減按1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收入不超過4000元,800元扣除費用4000元以上,扣除20%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和印花稅。
7企業納稅人出租房產的,承租人經營應繳納以下稅費:房產稅:按租金收入的12%計繳;營業稅:按租金收入的5%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根據納稅人所在地適用7%、5%、1%的稅率和3%的教育費附加稅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繳行為,維護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於稅務機關依法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
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征和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的開征、停征、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以及其他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不壹致的決定。
第四條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有代扣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納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