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買賣房屋的個人所得稅標準是多少?
1.納稅人出售自有住房(包括居住用房和非居住用房,下同)取得的個人。
2、個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稅收收入範圍。
3.適用稅目和稅率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按“財產轉讓所得”壹項征收,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
4.應納稅額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20%)
5.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應納稅所得額=銷售價格-房屋原值-合理成本銷售價格是指個人出售自有房屋取得的全部收入。無正當理由明顯低於市場價格的,由稅務征收機關參照市場價格核定。
房屋原值是指出賣人在取得房屋時支付的購房款或建造成本及其他相關費用。
合理費用是指契稅、印花稅、土地出讓金、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交易手續費、購房時支付的評估費、印花稅、營業稅和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土地收益、出售房屋時支付的評估費和交易手續費。
納稅人應提供合法、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證明和完稅證明。
6.減免稅規定
(1)對出售自有住房且在出售前後壹年內按市場價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視其重新購買的價值,可全部或部分免征出售住房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二)出售作為家庭唯壹生活用房的五年以上自用住房取得的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二、個人所得稅如何申報
我國個人所得稅采用源頭扣繳和自行申報相結合的方式征收,重點是源頭扣繳。
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方式可以分為月征收和年征收。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企業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和租賃經營所得、特定行業的工資薪金所得、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按年納稅,其他所得應納稅額按月納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
第三條房產稅按照房產原值扣除10%至30%後的殘值計算繳納。具體減免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沒有不動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不動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照類似不動產核定。
不動產出租的,以不動產的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第四條房產稅稅率按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如果按照不動產租金收入繳納,稅率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