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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房可以退嗎?

妳可以退房,但是妳要付罰金。

1.您可以在以下六種情況下退房:

1.延期交房:壹般開發商超過3個月不能交房,購房人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要求雙倍返還定金或者支付房款利息。

2無產權證:因開發商原因,買受人無法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取得房屋產權證。如果有這樣的退房條件,可以要求退房。

開發商證件不全:開發商必須有完整的證件才能在蓋樓賣房子。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屬於非法經營,與買家簽訂的合同無效。

4.面積誤差超過3%:房屋實測面積與簽約臨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的,買受人可以要求退房並索賠利息。

5.主體結構存在質量問題,如基礎沈降超過允許值、鋼筋混凝土結構變形、砌體結構強度等。,經檢測機構檢驗不合格。

6開發商擅自變更設計: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擅自變更房型、朝向、面積,購房人可按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退房。另外,如果因個人原因退房,按照我國的購房合同範本,需要支付總房款20%的違約金。

2.開發商未按時交房可以要求退房嗎?

開發商沒有按照約定時間交房。購房者能否退房,要看具體合同如何約定。合同的解除可以分為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1.協議解除:開發商與買受人在簽訂合同時約定交付期限及相關違約責任的,若開發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買受人可按合同約定解除合同,退房並取回購房款;

2.法定解除: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違約責任的,買受人需要以書面形式向開發商發出催款函。如果三個月後開發商仍未交付房屋,買受人有權解除購房合同,退房並取回購房款。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和《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間內不履行,壹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的,行使撤銷權的合理期限為對方催告後三個月。對方未要求通知的,撤銷權自撤銷權發生之日起壹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撤銷權消滅。

3.商品房的退房手續有哪些?

步驟1:向開發商發送終止通知。如開發商同意,雙方協商辦理退房、退款、賠償損失等事宜。開發商不同意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除合同,由開發商賠償相關損失,由法院作出判決。

第二步:購房合同終止後,可以請求貸款銀行終止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這樣的請求應該得到法院的支持。

第三步:將開發商返還的購房款優先交給有抵押權的銀行。開發商返還購房款時,可以扣除代還的銀行款。

法律依據:《房屋登記辦法》第八十六條。

依法轉移房屋所有權,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壹)註冊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

(四)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五)證明房屋所有權轉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的材料。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移的證明材料。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村民會議授權並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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