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安裝警報器、標誌燈具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強制拆除,予以沒收,並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那麽,有哪些行為是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允許的呢?
擅自拼裝機動車或者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的;變更車輛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碼;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和保險標誌;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和保險標誌。第九十六條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沒收,扣留機動車15日,並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沒收,扣留機動車10日,並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沒收,扣留機動車,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當事人提供相應合法證明或者辦理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返還機動車。
不服交通違章處罰怎麽辦?
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
1.向作出處罰的機關的上級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2、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3.最簡單的辦法就是向作出行政處罰的機關的上級機關投訴。
被處罰人對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的警告、罰款裁決或者拘留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向主管公安機關或者上壹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提出申訴,主管公安機關或者上壹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應當在接到申訴後五日內作出裁決;對主管公安機關或者上壹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的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後五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綜上,是邊肖對非法安裝報警標誌燈者將被罰款200-2000的問題的回答,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條規定,非法安裝警報器、標誌燈具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強制拆除,予以沒收,並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