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為的客體是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的人身權和財產權。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等。當這些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要求對方承擔侵權責任和損害賠償責任。
房產被斷了怎麽辦?
1.第壹,向物業管理公司行政部門投訴。如果業主要投訴物業管理公司,應該去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2.當投訴不起作用時,應適當采取法律途徑,請求法院幫助解決。如果是事實清楚的違法事件,訴訟壹般都會勝訴。
3.物業停了業主的電,沒有法律依據支持。物業公司無權擅自對業主停水停電。除非業主或租戶違法,向電力主管部門申請停電。
斷水斷電是強制的嗎?
1,停水停電不屬於行政強制措施。
2.法律規定了行政強制措施的對象、條件和種類的,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不得作出擴大規定。
3、法律未設定行政強制措施,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不得設定行政強制措施。
法律規定對特定事項應當由行政法規規定具體行政措施的,行政法規可以設定除本法第九條第壹項、第四項和應當由法律規定的行政強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強制措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壹百六十六條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的,無論行為人是否有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從其規定。
第壹百六十七條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要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的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