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的判決將根據我國法律作出。壹般會被判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將他人遺忘物、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法處罰。
侵占罪的客體是他人財物的所有權;客觀上表現為非法占有財物,遺忘他人委托自己保管的東西或者埋藏物,數額較大拒不返還的行為;主觀上必須是故意,即明知屬於他人委托給妳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但仍非法據為己有。我們國家保護公民私有財產的權利,如果是別人的財產保管,是不能隨意占用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構成我國法律規定的侵占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侵占罪的概念可以表述為: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非法占有他人財物或者為他人遺忘物、埋藏物,數額較大,拒不返還或者交出的。可見,這裏的侵占罪是狹義的理解,是指除盜竊、詐騙、貪汙、搶劫以外的侵犯財產的特定犯罪行為。
非法占有財產罪的構成需要滿足壹定的條件:
侵占罪的客體是私人財產的所有權,具體地說是行為人本人持有的他人財產的所有權或者從所有權人的占有中分離出來的他人財產的所有權。
客觀上表現為非法占有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拒不返還或者不交出。
主觀上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所擁有的財產是他人合法所有,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約定有義務返還他人(財產所有人),但故意不予返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條侵占罪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為其保管,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遺忘物、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