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法律對打架鬥毆罪追訴期限的規定
在我國,對打架鬥毆罪追訴期限的法律規定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根據刑法規定,打架鬥毆等犯罪行為屬於公訴案件,追訴期限受法律嚴格限制。
第二,追訴期限的具體計算
打架鬥毆等犯罪行為的追訴期限,壹般根據犯罪行為的性質、情節和法定最高刑確定。根據《刑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結束之日起計算。在追訴期限內犯罪的,前罪的追訴期限從後罪犯罪之日起計算。
具體來說,對於打架鬥毆等輕微刑事案件,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訴期限為五年;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訴期限為十年;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期限為十五年;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期限為20年。20年後認為需要起訴的,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
三。起訴期限的例外
應當指出的是,雖然對起訴期有限制,但在某些情況下,起訴期可以延長或中斷。比如,犯罪嫌疑人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追訴期限可以中斷;犯罪嫌疑人在被采取強制措施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追訴期限也可以從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時候起重新計算。
此外,案件重大、復雜、疑難,或者涉及國家利益、社會利益等特殊情況的,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適當延長起訴期限。
總而言之:
打架鬥毆的追訴期限是指法律對打架鬥毆等違法犯罪行為規定的壹定期限。過了這個期限,就不能再追究犯罪嫌疑人了。具體起訴期限的長短取決於犯罪的性質和情節以及法定最高刑罰。同時,在特定情況下,追訴期限可以延長或者中斷。因此,在處理打架鬥毆等案件時,要充分了解相關法律規定,確保在追訴期限內依法進行刑事偵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87條規定:
超過下列時限後,該罪行將不予起訴:
(壹)法定最高刑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為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20年後認為需要起訴的,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
第88條規定:
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後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起訴期限內提出申訴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不受起訴期限的限制。
第89條規定:
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結束之日起計算。
在追訴期限內犯罪的,前罪的追訴期限從後罪犯罪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