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非洲豬瘟的防治還有壹個要求,就是禁止用泔水餵豬。也就是說,養豬戶後期用泔水餵豬是違法的。在壹些小型養豬場用泔水餵豬已經不是什麽新鮮事了。事實上,即使有這種限制,仍然有壹些養豬戶執迷不悟。
養豬戶選擇泔水餵豬,第壹個因素是節約成本,讓豬賺點錢或者少虧點錢。尤其是在豬價低迷的情況下,養豬戶很可能希望更客觀地那樣做。但事實上,泔水餵豬有很多弊端。事關養豬戶權益的是傳播疾病,危害豬的身心健康,這也是為什麽防控非洲豬瘟要從禁止泔水餵豬開始。
泔水餵豬的壞處大概對養豬戶沒有壞處,但是對生豬肉的品質和身心健康,從而對食品衛生安全是非常不利的。但很明顯,壹些養豬戶並不關心此事。在這個權益社會發展的當下,所有的員工都在無標準的拼命追求金錢。生活在相對底層的中小養豬戶,只能算是附和別人。
除了以上兩個缺點,泔水養豬還有第三個缺點,就是目前用泔水餵豬是違法的。山西太原甚至頒布了現行的用泔水獎勵豬3000元的政策。所以如果以後用泔水養豬,很可能會被別人舉報。壹旦被投訴核實,不良影響就很明顯了。
以前豬漲的慢,自己也能慢慢解毒,經常跑來跑去,壹點中毒就恢復了;現在都是大群養豬,豬的抵抗力很差。即使喝了壹些渾濁的水(裏面有大腸桿菌),豬也非常容易腹瀉;所以,豬現在不能用泔水;
泔水豬危害很大,因為吃的食物質量沒有保證,所以非常容易生病;包括今天的非洲豬瘟,也是泔水豬病;不幹凈的東西充滿了病菌或者病毒感染。有人說多煮豬不實際。相對於吃豬飼料的人來說,毫無疑問,泔水豬是非常容易生病的,但是他們生病之後,感染了,導致其他豬也生病,所以危害是非常大的;泔水豬的肉質也不太好。泔水豬體內沈積的有害物質會聚集在人體內,後人食用當然會中毒或對身心健康有害。所以現在不允許餵泔水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第四十二條
在從事畜禽養殖過程中,不得有下列行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技術規範的強制性要求使用飼料、飼料添加劑和獸藥;用未經高溫處理的餐館、食堂的泔水餵養牲畜;在垃圾場飼養畜禽或者使用垃圾場的物料;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危害人畜健康的行為。
第四十三條
從事畜禽養殖,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技術規範的強制性要求使用飼料、飼料添加劑和獸藥的;
(二)用未經高溫處理的餐館、食堂的泔水飼餵牲畜;
(三)在垃圾場飼養畜禽或者使用垃圾場的物料;
(四)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危害人畜健康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