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京籍人員在京辦理護照的條件:
1.北京市非本地戶籍員工是指在北京市工作並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的外省市戶籍員工(必須繳納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5種保險)(從申請當月最後壹個月開始計算,不低於12個月,不能停繳)。
2.在京高等學校就讀的非本地戶籍大學生,是指在京高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計劃內師範類學生(含高職、專科、本科、碩士、博士研究生)的非北京戶籍學生。
3.非北京市戶籍的配偶或子女(16周歲以下)。
4.上述非本地戶籍職工、非本地戶籍大學生(在冊國家工作人員除外)的配偶持有北京市主管部門出具的6個月以上有效證件(含居住證、暫住證),或子女(16周歲以下)。
5.非本市戶籍且年滿60周歲(含)以上的人員,應持有北京市主管部門出具的居住6個月以上的有效證明(含居住證、暫住證)(備案登記的國家工作人員除外)。
6.非本市戶籍在京居住6個月以上(含)的人員(已備案登記的國家工作人員除外),應持有北京市主管部門出具的有效證件(含居住證、暫住證)。
根據北京最新的護照辦理新規,非京籍居民在北京辦理護照需要滿足壹些新的要求。根據規定,非北京居民必須提供有效的居住證明、工作證明或學習證明,並且需要在北京居住壹定時間才能申請護照。此外,還需要提供身份證明、戶籍等相關材料。新規定的出臺旨在加強對非京籍人員的管理,確保護照辦理程序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對於非京籍人員來說,辦理護照的流程相對復雜,需要提前準備好所需材料,確保符合新規要求。這壹新規定對於非北京居民來說是壹個重要的變化,他們需要更仔細地辦理護照手續,以確保這壹過程的順利完成。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理解為,外地戶口可以辦理護照,但前提是滿足壹定條件。不是每個人都能申請護照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
第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入國境和在國外證明其國籍和身份的證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偽造、變造、轉讓、故意損毀或者非法扣留護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普通護照由公安部、地方公安機關、駐外使館和外交部簽發,外交護照和公務護照由外交部簽發。非京籍居民在京辦理護照,需提供有效居留證明、工作證明或就讀證明並滿足壹定居住期限。此舉旨在加強對非京籍人員的管理,確保護照辦理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對於非京籍人員來說,辦理護照的流程相對復雜,需要提前準備好所需材料,確保符合新規要求。請謹慎辦理護照手續,確保辦理過程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