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妳就讀的學校開壹張轉學聯系單,拿到妳要接收的學校簽同意接收的意見,簽完後再拿到妳就讀的學校辦理轉學手續,當然還要出示戶口本。還有什麽事,辦理手續的學校會告訴妳的。
初中轉學手續需要以下步驟:
1.學生監護人申請轉到原學校。
2、與原學校出具轉學聯系。
3.監護人持轉學聯系單及相關材料與本區教育局聯系。
4.區教育局審批後,安排接收學校,接收學校在轉學聯系單上加蓋學校公章。
5.監護人憑加蓋接收學校公章的轉學聯系單,向原學校出具轉學證明,辦理轉學手續。
法律依據:
關於辦理中小學生春季學期轉學的通知2021
壹、嚴格按照學籍管理的規定:
(壹)中小學生因家庭遷移或其他正當原因可以申請轉學。學籍管理以“與他人隸屬關系”為基礎,學校不得接收未按規定辦理轉學手續的學生,也不得接收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已轉學的學生。沒有轉學可以改變成績。
(2)小學六年級下學期、初中三年級原則上不接受轉學生。
(三)普通高中之間的學生轉學以同壹辦學層次、年級銜接為原則。高三原則上不收轉學生。
(4)中等職業學校學生需具有我市戶籍,參加當年我市中考,中考成績達到轉入普通高中分數線。原則上,高二第壹學期結束後,不再接受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轉入普通高中。
(五)外省轉入我省的普通高中學生,須具有我省戶籍並持有轉入地省級教育部門出具的轉學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