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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20年雲南省曲靖市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通知

壹、集中分發的日期、地點和方式

(1)日期:4月20日至4月30日2021(節假日除外);

(2)地點:曲靖市麒麟區麒麟南路289號曲靖市司法局二樓律師工作管理科。

(3)方法:現場采集。

二、《證書》領取提交材料

(壹)本人有效身份證;

(二)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受理表;

(3)雲南省衛生編碼(見附件1);

(4)通信大數據出行卡(見附件2)。

三、工作要求

(壹)疫情防控要求

1.證書申請人應實行掃碼進出制度。所有辦證人員必須配合掃碼,第壹次掃碼需要短信驗證(短信免費)。

2.如果申請人的“雲南健康碼”認證結果為綠碼,且“行程單”顯示其今後將會或不會經過高風險地區、港澳臺、外國及地區,可在向工作人員出示後申請辦證。申請人應按照曲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的相關通知要求,積極配合工作人員做好戴口罩、測量體溫、消毒防疫、間隔1米以上排隊等候等疫情防控措施。

3.在發證期間,如申請人出現發熱、咳嗽、乏力等異常癥狀,曲靖市司法局將嚴格按照疫情防控標準流程進行處理,申請人的證書將延期發放。

4.證書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在本次集中發證範圍內。在確保身體健康後,他會聯系自己領取證書:

(1)最近14天出現發熱、咳嗽、乏力、胸悶癥狀;

(2)在新冠肺炎已被診斷為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

(3)最近14天以來與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

(4)最近14天,被新冠肺炎防控拘留所密集隔離觀察;

(5)最近14天內,社區有疑似和確診病例報告,社區未解除隔離封閉;

(6)最近14天去過新冠肺炎高危地區;

(7)在最近14天內與來自新冠肺炎高風險地區的人有密切接觸;

(8)最近14日以來在港、澳、臺等外國或者地區居住。

(2)問責制

申請人不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的,不予發證。申請人隱瞞病情、行程、接觸史、住所,強行出入,擾亂辦公秩序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3)其他要求

1.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由本人領取,其他任何人不得代為領取。

2.如確實難以按時領取,可單獨聯系發證地考試機構,預約另壹時間領取。

曲靖市司法局

2021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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