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實行國家統壹的職務與等級相結合的工資制度。公務員的工資制度貫徹按勞分配原則,體現崗位職責、工作能力、工作業績、資歷等因素,保持不同崗位、不同級別之間合理的工資差距。
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
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地區附加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崗位津貼和其他津貼。
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住房、醫療等津貼和補貼。
定期考核確定為優秀、稱職的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終獎金。
公務員的工資水平應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進步相適應。
國家實行工資調查制度,定期調查和比較公務員與企業中同級公務員的工資水平,並將工資調查和比較的結果作為調整公務員工資水平的依據。
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福利待遇。國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提高公務員的福利待遇。
公務員實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休假。公務員在法定工作日以外加班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休。
國家建立公務員保險制度,確保公務員在退休、患病、工傷、生育和失業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七十九條公務員實行國家統壹的職務與等級相結合的工資制度。
公務員的工資制度貫徹按勞分配原則,體現崗位職責、工作能力、工作業績、資歷等因素,保持不同崗位、不同級別之間合理的工資差距。
國家建立公務員工資正常增長機制。
第八十條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
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地區附加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崗位津貼和其他津貼。
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住房、醫療等津貼和補貼。
定期考核確定為優秀、稱職的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終獎金。
公務員工資應當按時足額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