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男50周歲以下,女45周歲以下;
(二)經區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批準,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企事業單位考核合格,並有專業技能、工作經歷和用人單位發展方向,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各類人才。
二、直系親屬投靠入戶:辦理條件:投靠入戶人員為我市戶籍,並在我市有合法穩定住所,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全日制學生不限年齡)、父母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請居住。成年子女照顧父母,允許壹個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父母家中避難,條件是他們共同生活,家中沒有其他成年子女。
三。穩定居住和就業:要求:在我市居住滿三年(連續申領居住證滿三年及以上)、合法穩定就業滿三年(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三年,或從業滿三年,可相互補充),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均可申請居住。
4.高技能人才入境:要求:已在我市辦理居住證,且就業地所在區人社部門已發放《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入境卡》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工作的父母均可申請入境。
動詞 (verb的縮寫)積分入戶:辦理條件:本人已辦理居住證、就業登記、社會保險繳納等。在我市,經相關職能部門資格聯審符合入戶積分登記管理條件,並經市(區)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和人社部門批準可積分入戶,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均可申請入戶。
綜上所述,佛山非常重視人才引進,人才入戶可以大大提高人才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戶口所在地轄區的,由本人或者戶主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登記,領取遷出證明,註銷戶口。公民從農村遷入城市,必須持城市勞動部門的就業證明、學校的入學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證明,向常住戶口的戶口登記機關申請遷出。公民移居邊境地區,必須經居住地的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