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間壹切尋求事物和自我的奇奇怪怪的現象和念頭,都是隨著業障的起起落落而生滅的,都是這樣。
1.壹切都是規律:在這裏,規律意味著現象。妳能看到的,聽到的,別人宣揚的,自己想到的,都是“法”,而妳做的,則是下壹句的因與合的反義詞,即因與變是有條件的,妳能找到因與終。這句話是:壹切都可以追溯到因果現象。
2.都是因緣和組合:因緣是壹種現象,也就是法的因,因緣是導致最終結果動蕩轉化的條件。這句話的意思是,壹切都是由因果關系的結合產生的。
3.當原因開始時,原因就結束了:它隨原因而產生,隨原因而消失。
4.無非就是這樣:沒有什麽不是這樣的。
第二,壹切都是規律:在這裏,規律就是現象。妳能看到的,聽到的,別人宣揚的,自己想到的,都是“規律”,而有希望的,則是下壹句的因與合的反義詞,即因與變是有條件的,妳能找到因與終。這句話是:壹切都可以追溯到因果現象。
擴展數據:
出自佛說:“壹切為佛法效力,皆因因緣合。從緣起的時間來說,沒有業障,僅此而已。”
意思是壹切有規律的事物都是因緣結合而生,不是沒有原因的。緣起緣滅,緣散不外乎這個原理。
佛家、佛家的所有術語,都是指因果所造的壹切法。即包括萬物、物質、精神和壹切現象的存在。原意是“業力的存在。”比如《金剛經》(鳩摩羅什譯)中,子雲說:“萬物皆法,如夢如泡,如露如電,所以要這樣看。”
《華嚴經》已出版二十五年:“如實知萬物為法而作,假裝欺騙,假裝茍活壹時,迷惑凡人”。
流行的解釋“萬物皆如夢泡”是說因緣所生的壹切規律都像夢,像泡中的影子,像霧壹樣變幻莫測。同時,它的變化快如閃電。
我們要壹直這樣看待這個世界上的壹切,不要執著於它,被它束縛。我們最初的自由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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