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輔警?
輔警是因社會治安和公安工作需要,能夠向人民警察提供輔助幫助的非人民警察。輔警的主要日常工作是保障公安機關的正常運轉,協助民警完成各項警務活動。輔警身份特殊,但還是要盡職盡責,完成日常工作。輔警(輔警)是指由政府出資,由公安機關通過筆試、面試、政審、體檢錄用,並與之建立勞動關系,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督下,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人員。輔警:輔警隊伍是由公安機關直接指揮管理的隊伍。主要用於社會聯防巡邏。其職能和裝備介於現有保安和正規警察之間,賦予基本執法權力。輔警將配備警棍等基本警務工具。輔警,顧名思義,就是協助正式警務工作的工作人員。由政府出資,經筆試、面試、政審、體檢由公安機關錄用,並與之建立勞動關系。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督下,從事警務輔助工作。輔警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督下,按照相應崗位履行以下職責:1。民警巡邏檢查、卡口執勤、接警、維護大型公共活動和突發事件現場秩序、移交現行犯罪嫌疑人、糾紛調解、治安宣傳教育等警務活動。2.疏導交通,勸阻、檢查、糾正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維護交通事故現場秩序,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等警務活動。3 .社區管理、特種行業管理、犬類管理等治安管理活動。4.信息收集、數據統計和文字記錄等警務活動。5 .專業技術、後勤等警務保障活動。6.經公安機關確認的其他輔助警務活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八條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六條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額實行宏觀調控。
第四十八條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