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案情不同,偵查要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壹般需要兩個月左右。取保候審的期限不得超過十二個月。這個問題的實際內涵是案件偵查的時限。只要公安部門的偵查期限不超過取保候審的法定期限。
侵犯隱私權的構成條件是:
1.侵權人有損害他人隱私的具體行為;
2.受害人受到的損害,即隱私權的損害,主要後果是精神損害;
3.侵權人的侵權行為與受害人的損害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4.侵權人主觀上有過錯。
綜上所述,隱私權是指公民享有私人生活安寧、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護、不受非法騷擾、不被告知、不被收集、不被使用、不被公開的壹種人格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五十六條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兩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審結的,經上壹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可以延長壹個月。
第158條
對下列案件的偵查,在本法第壹百五十六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延長兩個月:
(壹)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案件;
(二)重大犯罪集團案件;
(三)重大、復雜的流竄作案案件;
(四)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
第160條
在偵查過程中,發現犯罪嫌疑人有其他重要犯罪行為的,從發現之日起,依照本法第壹百五十六條的規定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說出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應當對其身份進行偵查,偵查羈押期限從查明其身份之日起計算,但不停止對其犯罪行為的調查取證。如果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確實無法查清其身份的,也可以按照自報姓名起訴、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