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確權是指對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和其他權利的確認和確定,也是依照法律和政策的規定,在壹定範圍內確定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和其他權利的內容。
土地所有權是指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對所擁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是土地所有權在壹定社會形態中的法律表現。
繼承是指繼承人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合法有效的遺囑,享有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繼承是指死者生前留下的全部財產依法轉移給他人的制度。
1.要搞清楚公民死後留下的財產是否是合法取得的。公民生前非法取得的財產不能作為遺產。
2.要搞清楚公民是否真正享有生前實際占有的財產的所有權。如果他們租用他人的財產,就不能作為遺產。
3.要嚴格區分公民個人財產和他人所有的財產。對於* * *,要先分析財產,再繼承。
4.被繼承人的不可轉讓的個人權利,如受贍養權、領取養老金、退休金和殘疾補貼的權利,不能繼承。
5.應當明確公民死亡後留下的財產在生前是否已經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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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二十二條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或者遺產性質不能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第壹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1)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九條城市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歸農民集體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