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想在父母健在的時候轉移財產,可以通過繼承或者贈與的方式。妳需要辦理壹半繼承,壹半出售或者贈與轉讓,妳兒子可以得到全部產權。因為是夫妻房,沒有特別約定,婚後都有財產,壹人壹半產權。如果壹方去世,需要辦理繼承。先看遺囑,有遺囑就按遺囑執行。沒有遺囑的,由死者的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平等繼承死者名下的壹半產權。需要召集所有的第壹順序繼承人到公證處選擇壹個兒子繼承,其他人簽棄權協議,拿公證書,去房管,辦理壹半繼承,然後母親將另壹半買賣,或者給兒子,或者選擇壹個母親繼承,壹個母親辦理繼承過戶。
房產過戶有哪些手續?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房地產買賣合同,(如有要求應提交經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書、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或房地產分割協議;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當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移送,應當提交生效的判決、裁定、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七)非法人企業或者組織轉讓房地產的,應當提交其產權部門的批準文件;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的,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和繳納地價的證明;
(九)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的,應當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確認書、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繳納土地價款的證明;
(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提交相關主管部門審批;
(11)提交拆遷補償協議;
(12)某人同意轉讓該房地產的書面意見;
(13)企業被收購、兼並的,提交相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14)國有企業或其他組織之間的房地產配置,
(15)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條例》第七條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壹)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二)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應當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後9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合法證明、轉讓合同及其他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申報成交價格;(三)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並在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書面答復,7日內未作出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受理;(四)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實地勘察和評估;(五)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六)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頒發房地產權屬證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條捐贈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相關手續。
第1070條父母與子女有互相繼承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