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親去世後房產證暫時關閉是可行的。但為防止不動產權屬和繼承發生糾紛,建議繼承人辦理轉移登記,確保不動產權益;
2.如果房子是公房,父母去世後子女不能繼承,因為公房歸國家或集體所有,但子女可以申請續租;
3、父母死亡後,子女作為第壹繼承人,可以通過合法繼承取得回遷房的所有權;
4.離婚後,房子可以過戶給孩子。雙方協商壹致後,父母可以免費將房產登記到子女名下;
5.父母去世後,子女可以變更公租房承租人,但只能購買後居住,不能交易,20年以上的租賃期限不能繼承;
6.配偶去世後,房屋可以封閉,但不能買賣,不能轉讓,因為不動產權利需要登記才能生效。
房地產繼承的法律規定:
1.民法典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不動產作為遺產,可以通過法定繼承或者遺囑繼承的方式繼承;
2.法定繼承順序:壹是第壹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次是第二順序繼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遺囑繼承權:遺囑繼承是指在遺產生前,由遺囑明確指定的繼承人繼承遺產;
4.繼承權的放棄:繼承人有放棄繼承的權利,但必須在法定期限內明確表示;
5.遺產分割協議:繼承人可以協商壹致,簽訂遺產分割協議,對遺產進行分配。
綜上所述,父母去世後房屋可以封閉,但為了保證產權和繼承糾紛,建議繼承人辦理過戶登記。公房不能繼承,但子女可以申請續租。子女作為第壹繼承人,可以通過合法繼承獲得回遷房的所有權。離婚後,房子可以過戶給孩子,但需要雙方協商達成壹致。子女可以變更公租房承租人,但超過20年租期的部分不能繼承。配偶去世後,房屋不能變更,但需要登記後才能買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209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後生效;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可以不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