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順序:
1,第壹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其中,配偶不分性別,享有平等的繼承權;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父母,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養父母;
2.第二順序是:兄弟姐妹,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異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男女繼承權平等;爺爺奶奶和外公外婆俗稱爺爺、奶奶、外公、外婆。
繼承權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財產權,通過繼承實現財產的轉移;
2.基於私人關系。世界各國的法定繼承規則都是根據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婚姻和血緣關系來確定的。
3.繼承權的實現應具備壹定的法律事實。法律規定的繼承權只是繼承人享有的壹種期待權;
4.只有在被繼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實出現後,繼承權才成為繼承權,繼承才開始。在實行遺囑繼承制度的國家,還需要有被繼承人立遺囑的法律事實。
綜上所述,繼承是壹項法律制度,即指將死者的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轉移給有權取得該財產的人的法律制度。在兩個法定繼承人之間,第壹繼承人有優先權。即被繼承人死亡後,由第壹順序繼承人先繼承財產。在沒有第壹順序人或者第壹順序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被剝奪繼承權的情況下,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在同壹順序的法定繼承人中,各繼承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不分性別、年齡、家庭,都享有繼承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七條
繼承按以下順序進行:
(1)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
本部分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部分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部分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