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婦死亡前,因疼痛難忍,要求剖腹產。家屬表示同意剖腹產,但醫院拒絕。涉事醫院表示,拒絕剖腹產的不是醫生,而是產婦家屬。
產婦丈夫:妻子兩次要求剖腹產均被醫生拒絕。9月5日上午,相關媒體采訪了死者的丈夫嚴斌(化名),其對醫院9月3日發布的聲明並不認可。嚴斌說,他的妻子在分娩期間曾兩次遭受難以忍受的疼痛。“我主動要求剖腹產,但醫院給的答復是‘壹切正常,不需要剖腹產’。”
嚴斌說,8月30日,他的妻子住在玉林市第壹醫院綏德院區待產。8月31日,根據醫院要求,產婦及家屬簽署了產婦知情同意書,同意使用催產素協助分娩。嚴斌說,他妻子第壹次難以忍受的疼痛是在8月31日17: 50。“她從產房出來,要求剖腹產。”我聽了之後,馬上就同意了。但醫生說要檢查後才能確定情況,目前不需要剖腹產。第二次是18點左右,她出門去產房還在叫苦。"
改變分娩方式需要家屬同意?事發後,有網友提問,在產婦要求剖腹產時,醫院為什麽不及時采取剖腹產,而是先征求家屬同意。對此,楊德安解釋,孕婦需要在反應期前與醫院簽訂家屬協議,說明臨產意向是順產還是剖腹產。
事發後,也有網友提問,母親在醫院死亡,醫院是否沒有盡到監管責任。楊德安說,醫院有多個候診室,要求護士隨時觀察每個產婦。“壹個候診室裏有四五個孕婦,負責(死亡產婦)的護士當時可能在照看其他孕婦,所以沒有及時發現。”
楊德安說,在得知產婦瑪麗墜樓後,醫生第壹時間對其進行了搶救。“壹* * *救了他40多分鐘。事發後家屬情緒激動,醫院沒有出面向家屬說明具體事宜。”
該事件仍在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