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資水平差異:退休後兩者養老金水平不同,工人退休時無法進行職務改革;
2.福利待遇差異:幹部退休後享受較好的福利待遇和各種國家補貼,工人退休。繳納社保滿15年的,達到退休年齡時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15年以下不能領取養老金;
3.晉升機制的區別:同等職位,晉升優先考慮幹部;
4、職業道德考試區別:在同壹崗位上,工人必須參加職業道德考試,幹部不需要;
5、養老金繳納的區別:工人必須繳納養老保險,幹部不需要。
法規
國務院直轄市安置老弱病殘幹部暫行辦法
第四條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以退休。
(壹)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參加革命工作滿十年;
(二)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參加革命工作滿十年,經醫院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因工致殘,經醫院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第五條幹部退休後,按下列標準按月發給退休費,直至死亡。
符合第四條第(壹)項或者第(二)項規定,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準工資的90%發放。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發給標準工資的80%。建國後參加革命工作,工作滿20年的,按本人標準工資的75%發放;工作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發給本人標準工資的百分之七十;工作10年以上不滿15年的,按本人標準工資的60%發放。退休費不足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放。
符合第四條第(三)項規定,在生活上需要幫助的,按本人標準工資的90%發給,並可根據實際情況發給壹定數額的護理費,壹般不超過壹名普通職工的工資;日常生活不需要幫助的,按標準工資的80%發放。同時具備兩個以上退休條件的,按最高標準發放。退休費不足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放。
離休幹部、退休幹部死亡後,其喪葬待遇、喪葬補助金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金應與在職死亡幹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