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民事賠償責任
在高速公路上撞人,司機首先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這包括支付醫療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等。具體賠償金額會根據受害人的實際損失和法律規定來計算。
第二,刑事責任
如果司機在高速公路上撞人,構成交通肇事罪,那麽他將面臨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影響責任判斷的因素
司機是否違反交通規則,是否保持安全車速,是否采取避讓措施,事故發生的具體地點,都會是影響責任判定的重要因素。同時,受害人的行為是否對事故有影響也將作為判斷責任的依據。
總而言之:
在高速公路上撞人後,司機需要承擔的責任包括民事賠償責任和可能的刑事責任。具體責任的認定,會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司機的行為,受害人的行為。因此,駕駛員在駕駛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避免事故發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76條規定: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壹)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壹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的過錯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壹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壹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壹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133條規定:
違反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